〔自由時報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全台超扯工作規定大調查,結果「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被網友選為最扯,還有網友留言大嘆:「右聯:沒死操到辭,左聯:沒辭操到死,橫批:責任制」獲得一千三百二十五位網友按讚認同,顯見責任制與超時工作是上班族「多麼痛的領悟」。
親身經歷「超時工作」最不合理
Yahoo!奇摩「網友微革命」本月四至六日針對「全台最扯職場經驗」進行調查,吸引超過兩千名網友參與。結果顯示「最扯的工作怪規定」及最多「網友親身經歷的不合理工作規定」兩項票選,均以「超時工作」最多,顯示這是大多數員工最在意,卻一直未獲合理改善的問題。
「最扯的工作怪規定」第二名是限制午餐和上廁所的時間或次數。網友蕭紫玥就說:「吃飯只給半小時,各大老闆你不知道這樣很傷胃嗎?」另一位網友跟進說:「這也沒什麼~ 我們公司吃飯時間只有十五分鐘,而且是從離開座位就開始計算時間。」
同工不同酬、禁止懷孕、女生得掃廁所等性別歧視規定,是上班族票選怪規定的第三名。「網友們曾經親身經歷過的怪規定」,除了超時工作為最大宗之外,沒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或申報不實排名第二,動不動就扣薪則排名第三。
北市勞工局表示,勞工一天的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一個月累計延長��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關於午餐用餐時間長度,依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但如果公司是實行輪班制或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需求,雇主可以在工作時間內調配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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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最扯的工作怪規定-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202420642.html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酒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的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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