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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8日電)前軍情局女軍官葉玫潛逃英國,台中地院判處徒刑10月、緩刑4年及公益捐款20萬元。台中地檢署認為判刑過輕,今天提起上訴。

葉玫佯稱到泰國旅遊,民國101年6月間潛逃英國非法居留,今年1月間被遣返回台,期間長達1年7月。台中地院方法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判處葉玫10月徒刑、緩刑4年,公益捐款新台幣20萬元。

台中地檢署指出,經查,從94年至今共有4件官兵逃亡案,犯案者均為義務役士官兵,軍階各為下士至二等兵,所採用離去職務的手段較溫和,且離去時間較短,各被判處10月至2年不等徒刑,均未宣告緩刑。

台中地檢署表示,葉玫派駐軍情局擔任中尉特種情報官,所負責的職務及軍階遠高於先前4件案例,僅判刑10月,並宣告緩刑,不符合罪刑相當及平等原則,因此提出上訴。10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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