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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生前與6名官商合資6億多元,向台塑創辦人王永慶買下觀音鄉93甲土地,為免官商勾結炒地皮之嫌,授權股東王淑惠處理。豈料發生血案,劉慘死,股東把大部分土地賣回給台塑,其中一筆因縣府徵收發給補償金7500萬元,遭王女侵吞。士林地院昨依背信罪,將王女判刑3年。

1990年間,劉邦友與前桃園縣地政局長許正隆、觀音鄉代表黃國輝、李秀娥、觀音鄉農會總幹事黃盛煥、桃園縣議員郭春成與商人王淑惠共7人,約定各出2100萬元合資7大股,用以購買台塑土地。

劉邦友遺孀劉彭玉英出��證稱,王永慶1990年邀她與丈夫到台塑大樓餐敘,在場的包括三房李寶珠,王除祝賀劉當選,也希望劉任內將王在觀音大潭因六輕留下的大批土地變更為工業用地嘉惠農民,發展桃園。

劉彭玉英表示,王當場同意撥出其中93甲地給劉與地方人士共同推動賺錢,還特別提議要讓王淑惠入股,並稱她是某任縣長大嫂,對土地運作熟悉,另名被指定入股的是地政局長許政隆。

判決指出,劉邦友等7大股全權交由王淑惠處理,以每甲680萬元、總價6億3190萬元,買下王永慶93甲農業用地,並找來14名至親友人擔任名義登記人。

未料,1996年11月驚爆劉邦友血案,出資者見土地遲未變更、投資恐生變、不堪貸款利息,隔年決議除李秀娥父女自行處理,其餘股東以每甲1540萬將土地賣回台塑。縣府2003年因開發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徵收李秀娥父女名下土地,並發放補償費7500萬元。

豈料王淑惠仗大夥沒留下書面協議,佯稱該土地由她獨資購買,向法院主張是徵收土地所有權人而獲勝訴。

合議庭傳喚劉邦友祕書等證人,發現許多證人當年為避免因土地案無端捲入血案,對案情多所保留;但部分證人在事過境遷後供出投資案細節,認定王女僅為受託人,卻獨占他人補償金觸犯背信罪。


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官商炒地皮-女股東吞補償金判刑-215009388--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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