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三讀通過了「住宅法」,明定中央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布住宅和不動產統計數據及指數等資訊,並對於住宅供需失衡地區,採取必要的市場調節措施,以穩定住宅市場。此外,立法院今天也三讀修正通過「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及「平均地權條例」,要求不動產買方、土地代書及仲介業者,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不動產交易案件實際資訊,也就是「實價登錄」,不過法案中也明定,在相關配套措施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作為課稅依據。至於土徵條例中的「市價徵收」,由於朝野歧見較大,目前立法院還在協商處理。(程平報導)
賴士葆認為,在住宅法中明定,由政府不定期公佈住宅及不動產統計數據及指數,可以讓交易資訊更透明,這是落實居住正義的第一步。
此外同案中也明定,政府可以依照這樣的資訊,對有嚴重住宅供需失調的區域,採取必要市場調節措施,以穩定住宅市場。法案中也也將「社會住宅」明確定義為政府自行或獎勵民間興辦「只租不售」的住宅,而且社會住宅必須提供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給特殊情形或身份者。
另一方面,立法院十三號也同時通過實價登錄三法,規範不動產買方、土地代書及仲介業者,在辦理土地及建物交易移轉時,必須於產權移轉後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登錄實際交易資訊,其資訊並得供政府機關利用,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違者將被處以最高十五萬元的罰鍰。不過法案中也明定,已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建立並完成立法後,始得作為課稅依據。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不動產採實價登錄-不涉實價課稅-093617512.html
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酒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的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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