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 newtalk 2011.10.07 楊宗興/台北報導

涉嫌掏空的大同公司董事長林蔚山,今(7)日遭檢方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具體求刑20年。檢方調查出,林蔚山涉嫌以大同公司資金,挹注個人投資的通達國際公司,造成大同公司11億多元的虧損及呆帳。大同公司晚間發表聲明表示,「林董事長是受害人,相信司法能還他清白。」

這起掏空案起因於林蔚山在89年10月間,以個人名義投資友人周雲楠創立的「通達國際」,主要業務是比記型電腦的研發及銷售,投資金額高達新台幣3800萬元,林蔚山還擔保聯貸債務。

然而沒想到「通達國際」從一開始就虧損連連,到95年11月發生現金周轉不靈而跳票,林蔚山為了逃避銀行追討,於是以大同公司之子公司「尚志投資」的名義,挪用將近2億元給「通達國際」償還貸款,並在96年間讓「尚志投資」直接取得「通達國際」股權及經營權,償還「通達國際」所欠下的13億元債務,使大同公司損失慘達11億新台幣。

據了解,檢方偵辦期間林蔚山表示確有資金挹注,但極力否認掏空大同資產,強調「尚志投資」有取得「通達國際」經營權,對大同公司來說該事件「只是投資失利」。

不過檢方還是認為,林蔚山投資「通達國際」乃個人行為,卻挪用大同公司資金挹注,使大同公司概括承受「通達國際」的經營損失,更讓廣大投資人間接受害。檢方因此以《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公司法》的增資不實罪,還有《刑法》背信罪等將林蔚山提起公訴,並具體求刑20年。

大同公司晚間則發表聲明,表示由於上未收到起訴書,所以無法具體評論。大同重申:「堅決相信並支持董事長的清白,此案明顯是遭人設計陷害,林董事長為受害人。」

大同公司還指出,「本案僅經過一次開庭,相關證據調查未臻詳實,且未給予充分澄清答辯機會,令人遺憾」。大同強調,相信在充分詳查整體過程後,司法定能還給林蔚山一個清白。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7/135/304pn.html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由於我們家是台北油漆公司,所以當地的油漆工程油漆公司,甚至路邊的油漆行都拜訪過一次,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也是我老爸拜託他認識的輕鋼架公司委託那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剛剛講到輕鋼架我突然想起來,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之前我阿祖住的那間還強迫你要買生前契約-也就是所謂的生基,講白一點就是要為了納骨塔買個塔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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