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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本報訊】

張佩智(國有財產局局長):過去大家談到國有土地,總是浮現「標售」、「高價標脫」的印象。事實上,國產局每年出售國有土地的售價所得大約300億元左右,占國庫年度收入比重僅約2%。

目前500坪以上國有非公用土地(可���築用地及非建築用地),除抵稅地外,已不再辦理標售。同時配合健全房屋市場方案的實施,建立國有土地售後買回機制,避免財團及建商養地、囤地;配合各級政府機關興建社會住宅、合宜住宅等政策,提供所需國有土地。

賣小留大 資產活化還賺錢

在「國土保育」、「公用優先」、「促進地利」的運用原則下,推動國有土地開發業務,最重要的核心策略是「政府施政不花錢、資產活化還賺錢」。政府擁有量、值龐大的土地,民間則擁有充沛的資金,公私部門合作開發,不僅互補,更可創造商機,互利共享。

結合「賣小地、留大地」、「長期開發、短期利用」、「以地易屋」等開發策略,在規劃國有土地長期開發之際,更應兼顧短期有效利用。例如提供闢建平面式臨時停車場或辦理綠美化,迄本年10月底止,本局在全台已提供322公頃國有土地給公、私部門辦理綠美化,頗獲好評。

四種方式 開發國有土地

國產局開發國有土地,目前採取的具體做法有下列四種:

1、參與都市更新、籌建辦公廳舍:(1)以前採更新前出售、變現為主,98年後修正為參與權利變換、分配更新後房地。除了可供政府機關做辦公廳舍使用,解決籌措興建財源問題外,更可創造資產價值。(2)目前國有土地參與民間發起的都更案,累計達945件,其中國有土地面積約59.8公頃;持續進行都更程序者尚有707件,國有土地面積約39.8公頃。其中已參與選配更新後房地計36件,可領取280戶建物、435個停車位及權利金5.18億元。

2、加強與中央或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1)參考BOT精神,已提供30處國有土地、面積7.7公頃,闢建臨時停車場。另提供適當國有土地與各機關及地方政府辦理合作開發,目前已簽訂14案改良利用契約,其中5案已正式對外營運。另有12案已達成初步合作共識,刻正洽商中。(2)市民大道與建國南路交叉口之美麗信酒店,中華路2段與廣州街交叉口之臺北花園大酒店,就是配合行政院觀光客倍增計畫,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臺北市2處國有土地委託交通部觀光局辦理招商的成果。

3、設定地上權、引進民間資金:精華地區大面積國有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提供民間開發使用,是政府保有土地所有權,投資者更可以較低的成本取得需用的土地,有助發展單價較低的商辦或住宅設施,增加自用或投資誘因。

4、釋出土地權利與民間合作開發:目前積極推動的財訓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開發案,就是結合財訓所訓練、住宿及財政部所屬機關辦公廳舍公務需要,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公開遴選適當業者出資合建,俟興建完成後,政府無償取得應分回的公有建築,投資者也取得其可自行營運使用的建築物及部分地上權,減輕公務預算籌編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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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 http://tw.news.yahoo.com/活化國土又賺錢-213000730.html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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